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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年一次;好顯沒蛀牙
隔了一段時間、又跟San Q見面了.由於相隔兩地的關係、要常常見面也不容易。自己一個人先去剪了頭髮、頭髮硬生生的被剪短三公分、看著地上那散亂一地的秀髮、心還是會痛的吶。剪完頭髮、碰到剛要去新髮現找我的San Q。兩人跑去漢堡王吃漢堡、然後又坐在那聊了三個小時。聊了很多、也聽了許多。其實感情事還是只有當事人才能從中了解真正的酸甜苦辣、我也沒權利批評或是說些什麼吧?!不過傻女孩、還是趁早放手會好點。真的是沒什麼好留戀的。哎…突然覺得…用嘴巴講很容易;但要付諸行動卻很難。況且要是換作是我、我可能也很難放吧?!但有時太過執著、反而會讓自己傷的更深、是不?所以請拒絕當個心軟的女人;還有呼之即來、揮之即去的那種也不行!

撇開惱人的感情事、我們兩人跑去喝珍珠奶茶。說實在的、以前在台灣的我可是很討厭珍珠奶茶的呀。現在怎麼像中毒似的幾天不喝就渾身不對劲! 之後我們還跑去書局買了一大堆壹周刊;裡面還有大陸的吃嬰事件噢!號稱陳大膽的我很勇猛的買下那期週刊、但是我卻沒勇氣打開來看內容啊!嗯...我真的是很大膽。之後我們兩人為了不錯過看牙時間就跑到法拉盛mall坐在那看壹週刊。也許看太久的原因、也或許是他們爆料爆的蠻無聊、眼睛突然變的好酸。

看牙齒是陳年老調、應該沒什麼重要、反正沒蛀牙就對了啦。孝順的我為了買阿嬤特別指定的拖把、大老遠的跑去香港超市上演了一場尋拖把記。沒找到拖把也算是把心中的一塊大石給放下、要我拿兩根拖把在大街上走、會不會太搞笑了點?不過我也不是省油的燈、沒尋到拖把、倒讓我尋到了我的新歡。他那光鮮華麗的外表總會讓路人讚賞的停下腳步...我是何德何能啊...

將將將!我的新歡 Sony Ericsson Z610i


這張照片厲害吼~竟然可以把這篇日誌high到最高點!不過也不要忌妒我、因為這也是我生平第一隻照相手機呀~~~姆?姆!姆哈哈哈!

                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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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宅娜。小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